贵州省乡村振兴局印发《关于支持贵安新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的通知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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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精神,日前,贵州省乡村振兴局印发《关于支持贵安新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:《通知》)。

《通知》从推进乡村建设、宣传培训、帮扶措施、政策保障、金融支持等五个方面,为贵安新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提供支持。

在推进乡村建设方面,《通知》强调,支持建设省级乡村建设研学基地(教学实训基地)1个;培育打造国家和省村庄清洁行动典型案例1个,支持贵安新区高峰镇申报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乡,支持申报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4个以上;支持贵安新区在农村厕所革命、农村厕污一体化治理等方面开展实践探索。

在宣传培训方面,《通知》指出,指导帮助贵安新区每年开展1-2次乡村振兴系统内干部培训,培训200人次以上;积极宣传贵安新区乡村振兴的好做法好成效,并向国家乡村振兴局进行推荐。

在帮扶措施方面,《通知》要求积极帮助引导东部企业优先入驻贵安新区,推动黔货出山、人才培育、产业合作、旅游开发等,推进贵安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;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贵安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。

在政策保障方面,《通知》指出,支持贵安新区每年获得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较上年有所增长;指导贵安新区做好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护、收益分配等管理工作,创建盘活利用闲置低效扶贫项目资产示范点1个。

在金融支持方面,《通知》强调,持续加大对贵安新区“脱贫人口小额信贷”“乡村振兴产业贷”的支持,积极做好脱贫人口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有劳动能力低收入人口的金融服务,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贵安新区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。(贵阳市农业农村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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